心理咨询人员在处理有关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问题时,应坚持以下原则:
一,信赖性原则: 相信一个人在适当的环境中,有能力指导与控制自己,达到良好的选择和适应.在一种尊重,信任的气氛中,将会发展出积极的,建设性的态度.
二,理解、支持原则:尊重青少年正当合理的要求,积极创造条件给予满足,在理解和支持的条件下,正确引导.
三,教育性原则: 对于因不良的社会环境及青少年心理发展不成熟,自控能力较差,缺乏社会经验等原因带来的问题,有必要进行教育和指导,使其向着更成熟,更社会化的方向发展.
四,促进成长的非指导原则:鼓励青少年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表现作出判断,而不是简单的批评和是非判断,咨询人员应创造良好的人际氛围,使其有条件自我发掘.
五,保密性原则:
咨询人员应尊重个人的意见,对咨询过程的谈话内容和心理测评结果严守秘密,不得对外公开或泄漏其个人资料,生活情况和个人隐私,拒绝外界的任何调查.
具体要求:
除非征得本人同意,不得向其父母,教师,朋友谈及其隐私.
不能报道本人隐私,典型案例分析需注意文字技巧.
除有关心理咨询人员外,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心理档案.
除非涉及到法律问题,并经公检法机关认定证明外,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借用心理档案.
保密原则是咨询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,必须遵守.
六,主体性原则:承认和尊重咨询对象的独立价值和个人尊严及权利.不强制个体参加咨询,不替代解决其问题,而是促使个体自觉,自知,自助.以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水平为咨询结果的评价依据.
七,实践性原则:对于行为障碍,人格障碍等,在改善个体的认知外,还要指导其在实践中做出调整.
八,成功性原则:咨询应有利于个体恢复自信心,不断地获得和体验到成功.
具体措施:
设立更多的成功机会,指导家长和教师创设有利于学生成功的家庭氛围和校园氛围.和来询者共同探讨成功之路,鼓励个体去尝试改变自己的行为,从中体会效果.
3,引导个体积极地争取成功的心理品质,激励自己,形成积极的自我教育机制. 4,应用鼓励性评价,建立支持来访者成功的评价机制.
(编辑:杰克 华夏心理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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