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文章来源:罗杰斯(著) 李绍昆(译) 中美精神心理研究所)
实践、理论和研究都在清楚地说明,以人为中心接近法是建立在对人信任的基础上,这大概就是它与我们文化中的许许多多机构根本不同的地方,几乎所有教育、行政、商业、宗教、家庭生活、甚至心理治疗都基于对人的不信任――目标必须制定,因为人无法自定目标。个体人必须有人替他设定目标,否则他会偏离正道!因此,教师、父母、长官都必须发展一套教个人迈向既定目标的方法,诸如考试呀,检查呀,审问呀等等。为什么?因为个体人生来就是罪人,就是坏人,就是懒人,甚至这个个体人,三种人兼而有之!因此,这种人必须不断地受到监视!
以人为中心的接近法与此相反!它主张,在每个生命体内都具有一种实现的倾向――一种生长倾向,一种发展倾向,直到他完全表现自己的才能。这就是人类建设性的本能,它促使我们朝向更复杂而且更完美的方面迈进。
一、 还有另一个特征
上述的成长性是经过研究而且经过验证的。最近,我的视野扩大到另一个新的领域,但是还不能作实验性的研究。
当我作团体的促进员,或者作一个治疗师做得开心的时候,我会发现另一个特征。有时候,我非常接近自己的内在自我,那个直觉性的自我;有时候,我也会接触到自己内在的不可知者;更有时候,我会进入一种另类的意识态来同人交往,就在那个时刻,我恍惚充满了治疗能量。于是我的确觉得会起到到治疗效用。这种经验是无法勉强的,只要放松自己,我就会接近内心的超能,于是我的行径就显得奇怪,也显得冲动,这是我无法用理性来自圆其说的,也是同我的思想过程毫不相干的。然而,这些奇奇怪怪的行径,在其莫名其妙之中,却显得非常正确!在那些时刻,我内在的精神似乎触到了另一个人的内在精神,于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升华了,超脱了,而变成了另一个较大的东西,于是变为了更大的成长,更深的治疗,更多的能量。
这一类的超自然现象与同我一起工作过的团体偶尔发生过,它曾改变了一些人的生活。有位参加我工作坊的学员做过非常雄辩的自述:“我认为,那是一次十分深入精神经验。我感到在团体中的精神合一。我们一起呼吸,一起感受,甚至一起说话。我感到生命的活力贯通了我们大家――而不管那究竟是个什么东西。我感到它的存在,却并没有感到你与我之间的壁垒分明――它恍惚是一次静坐的经验,我感到我成了意识的中心,然而,那种万物与我为一的特殊经验,却又保存了人与人之间的分离感。”
我承认,这件事同神秘学有些关联。很明显,我们所体验已涉及超越的、不可言传的以及精神性的东西,我不能不相信。我和许多其他人士一样,都曾低估了这种神秘的和精神的侧面。
在这件事上,我个人的态度同许多思想家和物理化学工业的科学家并无二致(对此问题,请参考卡普拉著《物理之道》,1982年出版)。科学家将他们的学说推向前沿,他们所说的“真实性”并不属于固体,不过是能的振荡而已。他们也开始采用一些什么超波的、无法描述的,以及没有料到的词条,来形容我们以人为中心的心理学家用来形容我们所经历过的现象。
所以说,以人为中心的接近法是用来表述我们行为方式的主要途径,用它来制造个人成长的一种氛围,与其说这是一种技术和方法,倒不如说这是一种理论和哲学。谁若依照这种哲学来生活,他就会增强人们的能量,而且事实证明,它是个人和社会转化的原动力。
一旦以人为中心的生活之道运用到心理治疗上来,它就会引发自我爆炸以及自我发现,结果导致当事人建设性的改变,不但改变他的人格,也会改变他的行为。由于治疗师一直生活在这种建设性的情况之中,他会在改变当事人的过程中变成了当事人的伙伴。我想,下面所述的个案正说明了我的论点。
二、 珍妮的改变过程
有时候,只需一次会谈就可以改变治疗师和当事人的关系,而且这一次会谈也足以说明治疗过程的许多方面。我和珍妮的那次会谈就是实例。那次只是半小时的示范演练,是在南非约翰内斯堡进行的,当时有工作坊的600人参加。
原来有好几位自愿做示范表演,第二天早晨在实际进行之前,我的同事单福女士告诉我,珍妮被选为当事人。
(编辑:西山左拾遗 华夏心理网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