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重庆晚报
万州区的陈玫因爱上残疾青年,被父母坚决反对。为争取幸福,陈玫欲将父母告上法庭,陈玫的困惑引来市民热议。2008年03月20日,通过电话、网络等,调查了239位市民,多数受访者不赞成状告父母,觉得司法渠道并非最好的解决方式。
调查
近四成受访者选择亲情
对公众调查中心对239位读者的调查结果显示,近四成市民在亲情和爱情面前,选择亲情,绝大多数市民不赞成状告父母。
239位受访者中,91人认为“父母无法改变,爱情可以再找”,选择向父母妥协,占38.1%;选择爱情的人占受访者的20.5%,因为“爱情可遇不可求,遇到就不应错过”,但表示,让时间证明一切,不宜采取极端方式;另有三成受访者表示,可能会“先瞒着父母交往,再慢慢想办法。”
选亲情放弃爱情的年龄多在35岁以上,而首选爱情的人则多在27岁以下。
市民
大多数不赞成告父母
陈玫的遭遇激起了不少年轻人共鸣。一读者说,她和男友在一起已三年,去年被父母发现。男友没正式工作,做公务员的父母死活不同意。但她觉得男友很优秀:父亲去世,靠母亲给的4000元钱做生意,如今已有20多万元,买了房子,开了药房,是家里的顶梁柱。男友面对困难的勇气让她心动,她决定,明年和男友偷偷领取结婚证,“肯定有场大风波”。
家住南岸区的吴涵芝认为,父母可以给建议,但不能不给自由,谁都有权选择自己的幸福。她表示:“如果我遇到这样的父母,也可能把他们告上法庭。”不少市民劝陈玫换种方式,一网友说“时间可以证明一切,我和老公用了五年时间才让父母接受。没有父母祝福的婚姻,不幸福。”
相比年轻人对陈玫的理解,许多中老年人并不赞同:“年轻人太冲动,以为只要有爱情,什么都可不要。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,是两个家庭的事。你父母也曾年轻,他们不会害你,记住,爱情不是唯一。”35岁的李女士提醒陈玫:“几年前,我也曾面临这种选择,我选了爱情。但后来发现错了,如果是现在,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亲情,爱情不一定天长地久,亲情却可以海枯石烂。”
大多数人表示,不赞成状告父母的极端方式。
律师
家庭官司没有赢家
2008年03月20日,接手陈玫案子的吴承康律师终于完成了给陈玫父母的律师函。700字的函件,吴承康和同事用了一周时间反复斟酌和修改:“尊敬的二老:陈玫是你们含辛茹苦养大的,她非常感激你们的养育之恩。我们都年轻过,都经历过婚恋问题。相信当时的你们也和现在的陈玫一样,强烈希望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,你们一定能体会陈玫现在的心情!现在你们与陈玫意见不一,我们觉得,在充分表达你们的意见后,还是应将最后的选择权交给陈玫……”
“这真是一封特殊的律师函。”吴说,陈玫的案子很特殊,从律师的角度讲,他尊重当事人的选择,但站在案子之外,他也是一个有女儿的父亲,非常理解陈玫父母的心情,所以不愿对他们有任何伤害和激怒。
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冯乔兵律师认为:陈玫只有19岁,未到法定婚龄,最多只能说父母侵犯了她的恋爱自由权。目前,恋爱自由权在法律上并未明确提出。陈玫用未婚先孕逼父母同意,有违国家计生法规。“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适合司法程序处理。”冯说,家庭成员间的官司没有赢家,换种方式处理更好。
专家
青春期教育刻不容缓
重庆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钟瑶奇很赞同律师的观点,认为法律是冷冰冰的最后底线,并不适合解决家庭问题。
陈玫17岁就恋爱,18岁不惜怀孕,逼父母就范,充分说明她理性思维不足,不懂得爱情与婚姻不能等同的道理,也不懂得与异性交往该如何保护自己。钟瑶奇说,类似个例不少,有的甚至以死相逼,也有的生下孩子不负责,到头来许多人会后悔。他(她)们年龄不大,都处于青春期,心理不够成熟,以为爱情就是唯一,不惜以种种极端方式与父母对抗。这说明,青春期教育刻不容缓。让青春期的孩子正确认识感情和婚姻,就不会有那么多极端的事情发生。
重庆首席咨询师谭刚强认为,陈玫父母长年在外,与女儿缺少沟通,导致陈玫渴望感情慰藉,从而早恋。父母知情后,没好好跟儿女沟通,只是一味反对,甚至采取一些粗暴的方式,让心理本不成熟的陈玫产生了严重的逆反心理。父母让陈玫流产,强行制止她与男友见面,是好心办坏事,把事情推向了不可逆转的局面。他建议,双方尤其是陈玫的父母应冷静下来,想想自己不对的地方,以亲情为基础,进行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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